1、请持读者证入内,每证限一人使用,每证可借2册,如有图书过期,请先归还,方可继续借阅。
2、借书期限为30天。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每次续借期限为10天。如有逾期需到功能室服务台办理还书手续。
3、请爱护图书,不得涂写、勾画、污损、撕页、调换等,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书价30%以上罚款或赔偿。丢失图书须赔偿同样图书(书名、作者、出版社一致),盗窃图书,按书价的2—30倍处罚,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。情节严重者,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5、请读者借书前,务必认真检查图书,如发现图书有涂写,勾画,污损,撕页等情况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。还书时如发现新的污损,由还书人负责,并按本须知第四条处理。
6、书价高于办证押金的图书,仅限本室阅览,不可外借。
7、读者的个人物品及非本室书刊请存放于存包柜内,不得带入外借室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如有遗失本馆概不负责。。
8、请自觉维护书室环境,室内禁止吸烟,饮食,喧哗,追逐打闹,随地吐痰,乱扔杂物等。